2024奥门原料网站9659受阳春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912-00102-0081
二、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448200元
四、 采购数量:1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 |
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1448200元 |
注: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 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供应商须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上述资格条件需要的资质证书(如有)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 报名时必须提交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2024奥门原料网站965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畅达新城一期2幢22卡商铺
(金汇园南门斜对面)会议室。
十、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畅达新城一期2幢22卡商铺
(金汇园南门斜对面)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阳春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北17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662-7719222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2024奥门原料网站9659
地 址: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畅达新城一期2幢22卡商铺。
(金汇园南门斜对面)
联 系 人:赖小姐
电 话:0662-7555233
传 真:0662-755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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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