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春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
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据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
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2)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项
目授权的代理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网址:2024奥门原料网站965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中路畅达新城一期2幢22卡2楼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